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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广告之“藤” 摸欠税款之“瓜”

张鲁光、王黎
2000-06-23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近日,烟台市芝罘区国税局对日渐火爆的保健品市场集中力量进行检查。其中,他们通过当地报纸刊登的一则保健品广告顺藤摸瓜,发现某保健品有限责任公司驻烟台办事处无证经营并违章使用收款收据,从而查补税款9万多元。

据查,该保健品有限责任公司烟台办事处自1999年1月起,在烟台市芝罘区租用办公用房批发保健品。在经营期间,一直未办理国税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1999年1月至2000年4月8日,取得现金销售收入2503646元,并违章使用收款收据40份。芝罘区国税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对其补征增值税96294.08元,对其违章使用收款收据处以2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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